夏林:警察與議員之爭|大紀元多倫多

2024-11-22 | 星期五

夏林:警察與議員之爭


【大紀元2014年08月01日訊】多倫多市的市議員兼警察政務委員會副主席湯普遜今年2月份在接受多倫多星報記者採訪時,公開批評警察總長布萊爾(Bill Blair)和警隊的脫衣搜身行動,指出警委會和警察需要作出改進,又說警察總長的工作合約將於明年4月期滿,屆時他將不會支持布萊爾獲續約等。

他的言論招致警委會兩名委員的投訴,認為他批評警察總長和警察的言論有違委員會的操守準則。因為根據操守準則要求,成員們應該尊重個人的尊嚴,避免「從事的行為會敗壞委員會或警察的榮譽與完整。」於是警察政務會在湯普遜缺席的情況下做出決定,下令湯普遜以後不能參與決定布萊爾會否獲續約。有4個成員還要求社區安全和改正服務部調查湯普森的行為。

警察政務委員會副主席公開批評警察總長,看起來的確有點怪,好像自家人給自家人沒臉。但是,公開批評警察總長是不是不對,不符合委員會的操守準則呢?是不是說警察總長不好就是不尊重他的尊嚴呢?好像這個在操守準則中也不很清楚,沒有明確的細則。按照湯普遜的說法,他並沒有說錯甚麼,倒是多倫多警政委員會單方面聽那兩個投訴他的委員的話,在他缺席的情況下開會討論他的違規問題,還決定今後不許他參與決定布萊爾的續約,是真正違法了委員會的操守準則,所以他反過來要提出法庭訴訟,要告多倫多警政委員會。

事情搞到這一步,警察委員會也發現這是一筆糊塗賬,誰也算不清楚,於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至本月18日湯普遜接到警委會撤銷以前對他的譴責和決定,一場警察與市議員之爭遂告結束。

這場爭執,不管是警察委員會還是市議員,大家都擺事實講道理,誰也沒有濫用權力來壓制別人。但在中國,如果有人批評警察,就遠遠沒有這麼幸運了。記得今年5月,網上有一則山東濟寧兗州區公安局發佈的一條案情通報微博消息,說的是兗州一名21歲網友「兗州存哥」不滿車被貼條,發帖罵了交警,之後被行政拘留5天,之後他被公司開除了。兗州警方通報稱,「兗州存哥」公然對人民警察進行侮辱,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並提示網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認為在網上匿名隨便說說沒甚麼大不了,請相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兗州存哥」對南都記者表示,兗州警方釋放他時沒說甚麼,事後也沒有再找過他。他也完全不知道兗州警方發佈了這份通報,來個殺一儆百。他被釋放後,緊接著就被上班的公司開除了,「應該是因為這個事情吧,沒問。」他說,對於在網上發帖罵人就被拘留一事,他也納悶,「這個事兒合理不合理不好說,現在我也是倍感壓力。」他對南都記者表示,「我有想說的,但是我現在不想說,我看看兗州公安給我甚麼回覆吧,現在就靜觀其變。」

相信「兗州存哥」從此以後,只敢靜觀其變,不敢再說甚麼了。如果只在網上罵了警察,就被警察人肉搜索出來抓去關押,還丟了工作。再給他一個水缸做膽,他也不敢到網上說警察甚麼了,中國的警察如此「執法」,還有誰敢跟他們叫板呢? ◇

(責任編輯:文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