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安省政府日前宣布,在安省危險駕駛將面臨更重的處罰,甚至坐牢。
安省交通廳長John Yakabuski稱:「這項新的(交通)變化將發出一個明確的信息,危險駕駛將不再被容忍。」
安省政府宣布,從2018年9月1日開始,被控危險駕駛(careless driving),並在車禍事故中涉及身體傷害或造成死亡的人將面臨:
罰金從2,000元至50,000元
扣6個點數
駕照將被吊銷,最高為5年
最高可獲得2年監禁的處罰
安省政府同時提醒駕車人,車輛必須在交通路口、學校區域以及人行道交叉口避讓行人。違規駕車人的罰款將上漲到1000元、扣6個點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