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tolia)
【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有人問,開車過程中,如被他人向警方告發自己有危險駕駛行爲,是否會被警方開罰單?被他人告發時,會有什麽後果?對此,警方回答是,如因追尾或其它任何危險駕駛行爲被他人告發,可能會吃罰單,但告發者得有真憑實據讓法官相信你確實有危險駕駛行爲。
*被人告發雙方說辭都要看
卡爾加裏交警斯特西(Paul Stacey)說,警方接到這類告發後,很簡單,會進行調查,在有充分證據、告發者能在法庭上指證違規者情況下,警方會提出指控。在亞省如追尾他人車輛行駛,會根據公路使用及交通安全法規第18章面臨追尾行駛指控,罰款172元和扣4分。
交通安全法規中,雖沒有具體規定得離前車遠行駛才算安全,但明確說明得根據路面整體車速、車流量和路面情況,保持合理謹慎距離。斯特西說,如何判斷完全靠主觀,如車流緩慢、道路崎岖情況下,與前車保持1輛車距離或更小距離,也是可以的。
追尾前車行駛,還有可能根據加拿大刑法第249章面臨車輛危險操作指控。斯特西說,如因其他司機或行人告發被指控,誰的話更可信,完全由法官判斷。
溫哥華警方、多倫多警方和魁北克警方,均表示警方非常重視他人告發危險駕駛,但通常不會提出指控。魁北克警官拉蓬提(Guy Lapointe)說,如有人告發說有人駕駛不正常,且剛剛發生,警方會攔停該車。如有人真的在路上危險駕駛,警方往往會接到多個告發。
拉蓬提說,無論是警方發現有人危險駕駛,還是有目擊者提供書面聲明證明該人危險駕駛,警方都能提出指控。如有人告發什麽人在路上危險駕駛,警方會要求告發人提供書面證詞,而不是只給被告發人用郵件發個罰單。
他還說,有許多人濫用告發制度,不是警方不重視。目擊者得在法庭上指證危險駕駛當事人,而不是接到告發後就自動開個罰單,警方得看雙方說辭。
*開車要文明
在魁省,追尾行駛罰款爲168元,扣2分。安省追尾行駛罰款在60—500元之間,扣4分。卑詩追尾行駛罰款爲110元。溫哥華警察局發言人芬查曼(Randy Fincham)說,警方要求是,如看見有人有非常嚴重的危險駕駛行爲,可記下車牌號,如無法免提呼叫,可將車開到安全位置撥款911。如只是追尾駕駛或駕駛太猛或路霸行爲,警方可能只是給個警告,主要是起到教育作用。
有人說,看見他人開車太慢影響交通,因此尾隨該車駕駛提醒其提速,這種行爲是否妥當?如被對方告發會如何?對此,芬查曼答複是,這麽做不妥,限速是正常理想下的路況限速,用這種方式教育他人如何駕駛,不是你的責任。必要時,可換到其它車道上駕駛。上述情況下,雙方都有危險駕駛行爲,都違規了,如雙方互相投訴,警方可能會2個都指控。
多倫多交警服務處警官斯蒂布(Clint Stibbe)說,開車時,要對路上所有其他車輛和行人保持文明駕駛,人人都缺乏一定耐心,如過激反應,可能就會引發事故,害人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