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1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多伦多编译报导)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新闻报导,从明年7月1日起,加国银行在新客户开户时,都得按规定询问客户是否或曾经是过美国居民,此举是按美国国会2010年通过的《海外帐户纳税法案》(FATCA)要求,配合美国政府打击海外逃税。
FATCA强制要求美国境外所有银行和金融机构询问客户过往身份,查清客户是否曾为美国公民或居民,这些人根据美国法律,无论身居世界上哪个角落,都得向山姆大叔如实报税。另一个有类似法案的国家是厄立特里亚。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宣布该法案时曾表示,如有银行不配合美国,就视该银行帮助美国纳税人藏钱,美国政府会採取相应行动,即该银行从美国经过的所有交易,都得强制扣留30%的预提留税。
加拿大银行家协会(CBA)政策与运营副总裁罗伯尔(Marion Wrobel)表示,自美国政府宣布FATCA之日起,CBA就一直在抗争,称此举完全是美国法规的域外强制执行。但由于美国经济实力庞大,再加上目前全球金融已经联为一体,面对FATCA这张庞大的网,国内任何一家银行、保险公司、信用机构和证券交易机构都无法逃脱。
根据FATCA要求,加国银行还得对任何5万元以上的帐户客户歷史记录进行全面搜索,如客户出生地,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在美歷史居住记录等,其中如有一项符合,帐户上就得附註「美国报税帐户」字样。
另外,任何人在开户时,面对是否为或曾是否为美国居民询问时,客户如肯定回答是,帐户也得加上上述附註。罗伯尔说,如拒绝回答上述问题,当事人就会招来麻烦,被视为不配合者,信息会立即上报。截至目前,国内银行的抗争收效甚微,最多只能尽量让自己少惹麻烦。
目前,加美2国政府正就《政府间协议》(IGA)进行谈判,一旦签署,银行就不再被要求将私人客户信息直接递交外国政府,而是将该客户信息递交至加拿大税务署(CRA),然后再由CRA将该信息直接转交至美国税务部门。
*侵犯自由和隐私
但是,IGA要生效实施,加国政府得出台新规,或修订现有法规,允许金融机构侵犯加国公民和居民隐私,要这么做,同时又不违反《加拿大权利与宪章》之规定,是否能做到目前还很难说。
但宪法律师何格(Peter Hogg)在向财务部信函中说,强制要求金融机构向CRA透露客户姓名、地址、出生地和出生日期等信息,违反了自由与隐私,同时也违反权利自由宪章至少3章条款。
(责任编辑: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