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局稽查 物业出售恐征高税|大纪元多伦多

2024-11-25 | 星期一

加拿大税局稽查 物业出售恐征高税


【大纪元2013年04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加拿大联邦政府新预算案提出的主要增加收入途径是打击漏税,加拿大税局(CRA)正加紧稽查物业买卖漏税问题,尤其是多伦多近年迅速兴旺的公寓市场,是税局稽查的目标之一。

加拿大物业出售后赋税有3种可能,自住物业出售获得的收益不用纳税;用于娱乐消遣、出租或其他投资用途的物业,销售利润的50%需要纳税;纯粹为了买卖赚钱的物业,100%的销售利润须要纳税。

联邦财长范赫提(Jim Flaherty)希望税局今年能从打击漏税中增收超过5亿元,那些购买新公寓时说是为自住,但后来改变主意将其出售的人,几年积累的物业升值利润可能很多会被征了税。

多伦多税务律师及税务作家畲门(David Sherman)对《大纪元》说,税局未能合理地考虑当事人的出售理由,更多地考虑他们持有物业的时间,「这是我们对税局有意见的地方。」

畲门解释道,如果购买物业的目的是为了出售,或先出租,不合算的话就出售,这样获得的收益属于生意收入,需要100%纳税。如果目的是为了个人较长时间拥有或出租该物业,就属于资本物业,其销售所得利润,自住物业全免税,其他用途的物业只有利润的50%需要作为收入纳税。

他说,税局稽查员会说,「你只拥有该物业6个月,所以你购买时的目的一定是为了出售。」但是,这些业主可能是3年前决定并签合同购买该物业。

RE/MAX(运亨地产)多伦多经纪Lewis 黄对《大纪元》说,有人买楼花是为了买卖赚钱,但确实也有人是为了个人拥有,但2、3年后改变了主意,「政府如何区分是个问题」。

他说,目前公寓市场整体比较惨淡,政府如果这样强化政策的话,「多少会影响投资的心态,减少一些人的投资意欲。」

买楼花后改变主意 或面对天价税金

税务律师James Rhodes对多伦多星报说,他的一个客户2005年在多伦多市中心买楼花时是单身,2009年他订婚后,决定要到靠近未婚妻工作的地方住。他在公寓交货并註册后很快卖掉了,税局稽查员认为,註册公寓后很快卖掉,以及当时作为单身汉买2睡房的公寓都属可疑。结果这笔买卖带来的10万元利润被当作生意收入,全额纳税是5万元,加上漏税罚款50%(2.5万元),总共是7.5万元。

按Rhodes的估计,将这案件告上加拿大税务法庭的成本是1万至1.5万元。

畲门说,对于拥有物业时间短的个案,税局都可能调查,但如果纳税人有证明证实当初的购买目的是资本投资的话,提出异议的胜算就大;还需要提供改变初衷的原因证据,比如原来的目的是给一位家人住的,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你须要说服税局,给这位家人居住确实是当时的购买目的。」

Rhodes称,税局似乎不太关心当事人可能因为情况变化不再想住在公寓里。他的一位特许会计师客户等了5年,才于2011年入住位于多伦多市中心的一套935平方英尺的公寓,住了15天后觉得太小,搬回原来的房子住,把公寓卖掉了。税局稽查员认为这买卖赚了15万,要求他们缴税7.2万,外加罚款3.6万。结果,这会计师写信要求国家税务部部长调查此事。

律师建议准备好证据

畲门建议,可能遇到这种情形的人应该准备尽量详细的文件,从签合同买楼花开始到出售公寓止。文件应能证明,当初有较长远的打算,给自己或家人住,或者是出租用途。比如有过为了家庭需要所做的装修,需要保留所有的电邮记录,装修订单及有关的讨论;如果涉及父母的话,最好有他们参与作出装修决定的证明。

「当我与税局争辩这类问题时,我会向各种人收集证词,尤其是无利益相关的人,比如知道有关事实的律师、会计师和地产经纪,看看他们如何看当事人的(购房)目的。」他说,如果原来的目的是出租,后来因为估计不到的原因改为出售,要保留当时试图出租的证据(比如广告或与潜在租客的面谈等)及改为出售的原因。如果你能展示因意外的原因需要用钱,或者因突然失去工作供不起物业的话,都可以帮助「说服税局,或者加拿大税务法庭」。

查房市漏税 或影响公寓市场

多伦多公寓市场现在不景气,尤其是公寓楼花不好卖,政府现在加紧稽查物业买卖漏税,可能会使这个市场雪上加霜。

多伦多资深地产经纪刘世傅已经感觉到政府对打击漏税的决心。他对《大纪元》说,税局现在查漏税特别抓得紧,连餐馆招待收的小费都要去查是否漏税。收现金的小费很难查漏税,但去年底已经听到有些商会的人在抱怨这事。

政府还出台了悬赏鼓励举报漏税的政策。他说,看到地产买卖数额巨大,政府也想多收些税。「这些会如何实施,我们还不知道。」

刘世傅认为,转让楼花的收益可能会有人不报税,但买卖房产就没法隐瞒,只是应该按自住免税,按资本收益免一半税,还是按生意收入全额缴税,就不容易说清,有很多灰色地带。他说,他知道有一个经纪买一栋房子后,住半年就出售,然后再买另一栋。「就是一栋换一栋,这算不算自住?」

「我知道有人买了3套新公寓,交货前去银行借钱,发现借不到那么多。」他说,这人只好转让一个楼花,自己买2套,1套自住,1套出租。「那个转让的楼花赚了钱的话,应该属于什么?」

他说,现在这么多楼花及新屋买卖,很多人在交货后很快出售。税局要看当事人买物业时的目的,这个不容易证明,后来他们会有很多原因改变初衷。「如果不管如何,都需要纳税人去解释的话,会影响买家的购房决定。」

「我相信买楼花已经过了最旺的时候,很多人想转让楼花,希望快点出手。」 刘世傅说,如果政府真抓的那么紧的话,有些人可能会把资金转去股票或者黄金等投资市场。

刘世傅说,外国投资可能会因此转走,本地人很难逃税,就要看税局如何执行政策了。「多伦多市中心公寓的很多买家是投资者,如果不能鼓励他们购买,楼花的销售速度就会慢下来。」

「最近经纪带客户去买新公寓,可以获得7%的佣金。」他说,通常的佣金是3%左右,是因为市道不好;而那些新的独立屋市道好,「发展商不给佣金,自己出售,供不应求。」

(责任编辑:滕冬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