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电视电信服务 明年始不需提前30天|大纪元多伦多

2024-11-22 | 星期五

取消电视电信服务 明年始不需提前30天


【大纪元2014年11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从2015年1月23日开始,加拿大消费者在决定取消他们的电视、电话或互联网服务计划时,不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相关的服务提供商,换公司将变得更容易。

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週四宣佈:「加拿大人将不再需要提前通知,去改变他们的电视服务。CRTC禁止电视服务提供商要求加拿大人在取消这些服务时,提前30天发出通知。」

该委员会的这项决定,同时包括禁止互联网及电话服务提供商要求加拿大人提前30天通知取消有关的服务。

上述决定,都将在2015年1月23日生效。该委员会称,这是他们今年9月8日开始公众聆讯CRTC's Let's Talk TV conversation后的第一个决定。因为「许多加拿大人在向电信服务投诉专员(CCTS)投诉时,都对这些政策表示失望」;消费者团体及业界都表达了要取消这些政策的愿望。

多伦多居民张先生2年多前取消贝尔公司的互联网服务时,遇到过尴尬的情况。张先生说,他是贝尔互联网服务多年的老客户,没有合同问题,随时可以取消服务。看到朋友用其它公司的互联网服务,质量稳定,价格几乎是他当时计划的一半,就决定换公司。

为了不中断家里的互联网服务,张先生接通了新公司的互联网服务后,才打电话去贝尔公司要求取消服务。结果发现,有30天提前通知取消的规定。他说,他之前问过贝尔公司,对方不说通知取消后,要等30天才会真正取消。「我只好怪自己不瞭解情况,多付给贝尔公司一个月的互联网费,却没使用他们的服务。」

多伦多居民黄女士曾使用罗渣仕的手机服务,合同到期一段时间后,发现另一家公司有促销计划,给罗渣仕打电话取消服务时,对方说要等30天才能取消。她说,那个促销截止时间很快就到了,「我还是用了那促销计划,算起来还值得」。

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在宣佈该决定时说,他们理解加拿大人在电视、互联网或电话服务合约到期时,提前30天通知条款使他们在换服务提供商时遇到的挫折,有些消费者最终不得不同时支付2家公司相同的服务。「在一个充满活力的市场,服务计划和开价随时在变,加拿大人应该很容易更换供应商。」

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2011年3月曾决定,消费者转换电视、电话或互联网服务时,打个电话就行,还可以只给新公司打电话。新的服务供应商要代表客户把必要的转换工作在2天内完成,无线服务的转换则要求在2.5小时内完成。

责任编辑:滕冬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