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逃税之嫌」旅加美国人需向美政府报税|大纪元多伦多

2024-11-22 | 星期五

免「逃税之嫌」旅加美国人需向美政府报税


【大纪元2013年06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徐杰多伦多编译报导)加拿大《环球邮报》报导说,许多在加拿大居住的美国人没有向美国税务局IRS报税,IRS报税截止日是6月17日。专家表示,在加拿大居住的美国人应该了解美国的个人收入税务知识,并向专家谘询,以免遭「逃税之嫌」和不必要民事或犯罪指控。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公民必须向美国政府税务局IRS报税,这种情况适合美国公民、美加双重国籍的人、和持美国绿卡的人 - 无论居住在美国、加拿大或海外其他国家。

《环球邮报》说,大约有100万美国人居住加拿大,许多人没有向IRS报税。一些人已经成为其他国家公民,一些人在美国出生后不久离开、从来没有在美国投票选举或工作过。

最近几年,美国开始修补税务漏洞,打击报税欺诈、特别是通过海外帐号隐藏收入的逃税行为。美国政府将从2014年开始实施《外国帐号税务服从法》,有权要求加拿大金融银行机构向美国政府通报美国人在加拿大的银行帐号、註册退休计划和註册教育储蓄计划等。

特许会计师Wayne Bewick表示,今年1月出台的美国法律对在加拿大的美国人房地产及一般收入报税做了一些规定,但仍不明确,许多人感到迷惑,一些客户仍然不知道是等待还是向IRS报税。

《环球邮报》报导说,在旅加美国人如果没有向IRS报税,在出入美加边境时可能受到海关人员盘问。税收财务服务公司Trowbridge Professional会计师Shailja Patel说,旅加美国人如果逃税或没有申报FBAR,不仅面临罚款,而且可能面临严厉的民事或犯罪指控。

根据今年1月奥巴马总统签署的《美国纳税人减免法》,收入40万以上的旅加美国人或45万以上的旅加美国家庭,需要向IRS纳3.8%税,否则不用纳税。另外,一些红利收入和长期资产增值(股票增值)也需要纳税。另外,旅加美国人在加拿大购买房地产或加拿大人在美国购买房地产可能需要纳税,视资产价值而定。

为了避免民事或犯罪处罚,需要纳税的旅加美国人最好使用美国政府2012年出台的Streamlined Process向IRS报税。另外,旅加美国人需要每年向美国政府申报註册退休计划(RRSP)、註册教育储蓄计划(RESP)和免税储蓄帐号(TFSA)和资产10万元以上的外国银行帐号(FBAR)。

根据《环球邮报》报导,许多旅加美国人没有向IRS报税,美国政府心知肚明。1958年在美国匹兹堡出生的卡尔加里居民、油砂工程师Joe认为自己是100%加拿大人,没有必要向IRS报税,「我不高兴外国(美国)政府向我要钱,我没有在美国挣1分钱。」

Joe说,他出生后不久就随父亲来到加拿大,以后一直在加拿大居住。他认为向美国政府报税「荒唐可笑」,「有甚么理由让我交钱?加拿大不是免税天堂(我已经向政府纳税),我也不是罪犯。」

(责任编辑: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