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改革搶人才 加拿大遇挑戰|大紀元多倫多

2024-11-22 | 星期五

美國移民改革搶人才 加拿大遇挑戰


【大紀元2013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美國H1-B人士獲得綠卡一直不很容易,使加拿大在吸引技術移民上得天獨厚。美國目前移民改革所提出的方案是要吸引高科技人才,如方案獲得通過,加拿大或將遭遇強大競爭對手。有加拿大資深移民顧問表示,很多人是因為去不了美國,才來加拿大,對於中國人來說,不管是留學還是移民,美國永遠是首選。

美國的移民改革法案上週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以13對3的大比數獲得通過,參議院估計在6月底前就該法案投票。這次改革將給技術移民計劃引入與加拿大類似的計分制,也會有一個吸引高科技企業家創業簽證計劃(Start-Up Visa)。如果該改革獲得參眾兩院通過,美國高科技企業為了獲得人才而來加拿大的狀況或會改變;本來選擇移民加拿大的科技人才,可能會轉向美國。

計分制意味著競爭人才

在美國辦技術移民通常需要先找到工作,然後在雇主擔保下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綠卡),除了受制於雇主外,申請人常常需要等很久,甚至等超過10年才能拿到綠卡。

建議中的計分制與加拿大目前技術移民計劃相似,滿分的100分中,大學學位值5分,碩士學位10分,博士學位15分;工作經驗最高20分;電腦編程者、電腦科學家或軟體開發者可得10分;工作跟學位相關者可得8到10分;托福成績80分以上得10分;雇用至少兩名員工者得10分;25歲及以下者可得8分,38歲及以上者0分;有兄弟姊妹是美國公民者得10分,等等。

加拿大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對《大紀元》表示,理論上,計分制是一個比較客觀的方式。美國改革法案中,打分項目分得很仔細,比加拿大系統更仔細。

「現在全世界都需要資金,需要人才,不跟著變化就會落後。」他說,美國改計分制有競爭人才的意味,因為目前美國技術人才移民需要雇主擔保,雇主不幫的話,個人條件好也不行。而類似的加拿大經驗類別(CEC)要求先在加拿大工作過1年,但申請移民是憑個人條件,與雇主無關。

另外,計分制提供一個機會,就是不需要先在美國有工作,分數夠就可以,就像加拿大技術移民那樣。黃國為稱,美國的EB5投資移民計劃,就是在經濟不好,需要資金的情況下推出的。但投資50萬元後,只能獲得2年有條件綠卡,2年後沒能取消條件的話,還是留不下來。

EB5將來會如何變化還不知道,但加拿大創業簽證計劃是馬上就可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目前加拿大移民改革沒有觸及省提名計劃,其難度沒有增加。

加拿大移民律師柯蘭(Richard Kurland)對《大紀元》表示,加拿大的移民系統比美國的更靈便,「我們有兩個層次的挑選,即聯邦及省計劃。而美國只有聯邦挑選系統,所以加拿大移民系統總會更靈活些。」

美改革或促加移民政策放鬆

黃國為認為,如果美國的改革成功,加拿大移民政策可能會有所放鬆,如技術移民可能不會每年每個職業只限300人申請。這是一種不確定因素,是因為政府覺得不愁沒人申請,只擔心人太多會造成個案積壓所致。

「如美國加入競爭搶精英的話,康尼就須要考慮一下,不能自以為是了。」他說:「當有競爭時,就要改變策略。」

柯蘭不認為美國移民改革會給加拿大招收技術移民帶來影響。他說:「對加拿大來說,歷來申請人都比計劃的簽證數量多,美國的改變不會影響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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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移民 首選美國

(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對很多中國人來說,移居海外,首先考慮的是美國,如果美國實在去不了,或沒辦法獲得身份留下來,才考慮移民加拿大等其他國家。

黃國為表示,很多技術人才是因為去不了美國,才要移民加拿大。「如果同等條件下,也可以申請移民美國的話,我估計超過半數的人會傾向去美國。」

「對於中國人來說,不管是留學還是移民,美國永遠是首選的,這是現實。」他說,美國更強大,經濟體系更大,做生意等也會更容易些。

多倫多居民張先生10年前在美國畢業後,開始尋求移民機會。他發現在美國工作等綠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等待時間長外,還要忍耐低於同事的工資及福利。他說,雇主知道你不會離開,就會找你便宜,「剝削你」。

在畢業後實習階段,張先生認識的一些來自大陸的訪問學者說,申請移民加拿大容易,他便去申請加拿大技術移民。1年多就拿到簽證,登陸加拿大。

移民加拿大後,張先生又拿到了H-1B簽證,去美國工作了一段時間,但最後還是回了加拿大。他說:「移民加拿大容易,但美國工作機會多,求生存較容易。」

多倫多居民林女士表示,她的朋友辛先生是軟件工程師,具有很強的專業技能,他先以H1-B的簽證到美國工作,就職公司也承諾幫助他及家人申請美國綠卡。

辛先生深知美國綠卡很難申請,同時也遞交了加拿大技術移民申請。三年後,他的加拿大移民申請獲得批准,綠卡申請也正在順利進行。林女士說:「辛先生告訴我,他可以在登陸要求期限內,先登陸加拿大,同時等待綠卡。他帶著妻兒來到多倫多,在我家住了一週,同時,遞交了楓葉卡申請。」

林女士說,現在新移民只要求5年內在加拿大呆滿3年就可以了,所以朋友登陸後就回到美國繼續工作生活,1年後他拿到了美國綠卡,就徹底放棄了加拿大永久居民。

(責任編輯:滕冬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