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编译报导)新车被严重撞损,卑诗省男子愤而将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告上小额法庭。不过 ,他不仅没有拿回减值索赔(diminished value)保险理赔,还得赔上诉讼费。
据CBC报导,卑诗省坎卢普斯(Kamloops)男子布朗(Bill Brown)买了5个月的新车尼桑Juke SL,停靠在亚伯塔省埃德蒙顿市(Edmonton),被一名女司机撞损,损失高达15,000元。
坎卢普斯知道,他的新车虽然不至于报废,但价值大减。即使修好再卖,与没出车祸的同类车相比,会贬值数千元。
按照规定,车辆损坏超2,000元,在卖车的时候车主必须告知买家。另外,Carproof等提供二手车歷史纪录的网站,也会向买家披露这类信息。
布朗与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聘请的两名律师,在小额法庭展开争辩,布朗初战告捷,法庭裁定保险公司赔偿他6,000元。但保险公司上诉,布朗的赔偿金被降至1,500元,外加负担对方的诉讼费,布朗最终损失了1,000元。
在2014年的裁决中,法官称,要么该省应该立法处理这类问题,要么保险公司应该提供减值索赔保险理赔,但无一发生。
相比之下,西温哥华男子辛格罗(Ray Signorello)幸运得多。他聘请律师,把公司打到卑诗省高等法院,为他从省属保险公司ICBC赢得了16,000元的减值索赔保险理赔。
但他的价值20万元的奔驰车,被一名机场代客泊车僱员弄坏后,修理费需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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