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开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生活上的方便,但也有麻烦的时候。前些日子开车,被警察开了罚单。当时的情况是:我正在纽约市区开车,朋友打来电话,我打开手机,用一只手一边讲话,一边要90度左转弯,正好遇到一辆要快速直行的车。我转过去后,这辆车就开始闪警灯,原来这是一辆没有标记的警车。二位年轻的警察下来,显得有点恼怒。我猜想这些平时连红灯也要闯的警察,看到我没有让他们,有些不高兴。他们一下子给我开了三张罚单:一张是开车使用手机;一张是说保险过期;另一张是说我鲁莽驾驶,警察还特别告诉我这张写有「鲁莽驾驶」的罚单必须上刑事法庭。
我开车使用手机,违反了新出臺的交通法规,我上交通法庭时,我说开车使用手机我认错,但我的汽车保险没有过期,当时警察查看时,我不注意把一张2005年过期的保险单给警察,他也不问我要更新的。于是法官只罚了我违规打手机的钱美金45元。
二张罚单处理完了,还剩一张要上刑事法庭的罚单。
上刑事法庭的罚单要晚一个月才出庭,有一天我拿起罚单一看,已经过了出庭日期几天了。我有点着急了,怎么办?法官会不会罚我不按时出庭?于是向有经验的朋友请教,他告诉我不要紧张,付约美金50元给交通法庭,让他们再订一个出庭日前。我去交通法庭,他们说我必须去刑事法庭去申请延期。
那天去刑事法庭,本准备申请再上庭的日期,法警就直接让我上了法庭,也没有问我为什么没有按时出庭。在法庭上,我为自己作无罪辩护,向法官说我已经交了开车使用手机的罚单了。但法官说在他手头的罚单是「鲁莽驾驶」,要我解释, 我一下子不知道如何回答。法官马上说:你需要再出庭一次。我接到新的出庭日期,出庭地点有在另外一处。
快到出庭日期时,不巧有急事要去华盛顿,我又到法庭去申请延期。法警很通情达理,又给我把出庭时间延后一个多月。到了出庭日期,我按时来到法庭。法庭工作人员问我是否讲英文,我说我讲英文,但我希望有一个中文翻译协助。并告诉工作人员我要作无罪辩护。他们要我在法庭上等着。
开庭时,法官一到,全体起立。在美国你可以向总统喊叫或抗议,但在法庭上, 必须对法官毕恭毕敬。连律师也开口避开说「尊敬的法官大人」。 我之所有要求有一个中文翻译,主要是考虑到自己不熟悉法律方面的事情,如果法官问话, 通过翻译我就有一个思考问题的时间。再说,用自己的母语回答问题,法院也认为这种要求是正当的,因此法院也有免费的中文翻译服务。我也顺便告诉大家, 即使在华人很少的城市,你如果有事要和警察局或医院打交道,你有权要求他们提供中文翻译,他们通常都会提供免费服务。
法官为了缓和气氛,一开口就说了一句幽默话,说昨天整个屋子坐满了,怎么今天就这几个人。我观察了一下,每个案子无论是否有律师陪同,最多2到3分钟就完事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审理完了,可一直没有叫到我的名字,后来又陆陆续续来了一些晚到的人,法官都审理完了。法警告诉我,正在等给我开罚单的警察到庭,让我再等一会,期间我也可以去卫生间。
看来美国法院真的和警察局之间是独立的,不像在中国一样公检法都穿着一条裤子。我因为作无罪辩护,法庭就马上要求警察出庭,并没有事先通知警方。我的案子延了好几次,这次法庭要求给我开罚单的警察出庭显然是临时通知的。这样比较有效地制止警察利用他们的职权作出侵犯他人权利的事情。
我想了一套如何在法庭上反驳警察的几点理由。大约中午12点时,警察还没有到,法官对我说,开始审理我的案子。我还没有走到被告席时,就听见法官说: 因为警察没有按时到达,我的案子被DISMISS(意为完全註销案子),等于罚单作废。我注意到媒体曾经报导过几例中国大陆官员在美国被告后被判有罪的报导,大部分是因为这些被告人害怕出庭而缺席,被法官判罪名成立。
我特别想和从中国大陆来的同胞说几句,在美国遇到法律方面问题时或者什么麻烦时,通常都可以找到一些为你提供帮助的机构,这些机构都是免费服务的,也不需要给红包。复杂的案子可以请律师,像一般的交通罚单,通常自己就可以处理,甚至根本就不需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