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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法律是個非常專業的領域,很多華人同胞平時無暇顧及或沒有機會了解加拿大的基本法律規定。一旦遇到法律方面的困擾,有時難免出現「驚慌」或「病急亂投醫」的狀況,使原本不易的移民生活「雪上加霜」。
大紀元急華人所急,想華人所想,編者為此走訪了安省法院以及業內人士。基於對法律隱私權等諸多方面的考量,編者將了解到的一些案例改寫成故事,目的並非為讀者提供法律方面的專業諮詢和建議,而是希望通過對案例故事的分析,讓華人同胞除了對加拿大的法律有更多的認識外,還能以一些教訓為戒,避免日常生活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更快地融入當地社會。再次提醒讀者,當事人遇到類似的法律案件,請諮詢有關專家和律師。本欄目不為此承負法律責任。
案例故事:
小陳平時熱愛運動,有一次在打球過程中不幸傷到了胸部,所以當天開車回家時想系安全帶,但胸部疼痛無法系安全帶,正巧在路上被警察攔截,因駕車為系安全帶而被警察抄了告票。小陳了解到法庭有Early Resolution(早期解決)的機會,於是他就去約見。但不巧的是約見的日子剛好與他後來約見醫生的時間相重,所以錯過了Early Resolution的機會。事後他向法庭提出上庭,但由於失誤法庭未能及時通知他上庭的時間,因為他錯過了上庭的時間,法官在他缺庭的情況下判其有罪,需交付罰款。幾個月後,小陳在不知情下收到了交通部發出的其駕駛執照被吊銷的通知,原因是沒有及時交付罰款。於是小陳向高級的法庭上訴,並得到上訴的機會。因為小陳以胸部受傷作為駕駛時無法系安全帶的理由,所以法庭要求他必須出示醫療證明。恰好的是,小陳之前約見的醫生能為其提供這項證明,於是小陳最終獲得撤訴,否則不但要被扣分、罰款,該不良駕駛記錄還會跟隨其兩年。小陳的這個案例說明了加拿大的司法制度人性化的一面,只要當事人有正當的理由,法庭都會給予相應的機會。
相關知識介紹:
與車輛安全帶有關的法律
使用安全帶是車禍中避免受傷和死亡的最有效的途徑,也是唯一途徑。在安省,有92%的人慣常系安全帶。但是,確仍有8%,約600,000人未能做到這一點。佩戴安全帶的結果顯而易見:系安全帶的數量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就有五個人在車禍中倖存。
無論任何時候都不要超載,乘客數量應當和車內安全帶的數量一致。一旦車輛發生碰撞,未系安全帶的乘客將被拋出,可能導致自身的嚴重受傷,還有可能傷及其他乘客和司機。
只要你在行駛的機動車中,無論何時都應該佩戴安全帶,出租車也不例外。出租車司機有責任保證車內配置有安全帶並且能夠正常使用。出租車司機還有責任確保車內16歲以下的少兒都佩戴安全帶。法律並未規定出租車司機需要提供兒童安全座椅。如果你帶小孩乘坐出租車,你可以自帶兒童安全座椅或增高座椅。
*一人一條安全帶
機動車行駛過程中,車內的所有人都必須系安全帶,或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違法法律中關於安全帶要求的,可能面臨200到1000的罰款。一旦被警察指控並定罪後會被扣兩點。
警察可以要求看起來已滿16歲的乘客出示其姓名,地址,出生日期。16歲以上的乘客如未能按要求佩戴安全帶,也可能面臨罰款。
加拿大交通數據顯示,安全帶的使用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就有五名乘客或司機得以在事故中存活。自從佩戴安全帶成為硬性規定後,安省內因車禍傷亡的人數在逐漸減少。要謹記,正確佩戴安全帶並不是您的束縛,而是提高乘客在車禍中的倖存幾率。
*免系安全帶特例
在很有限的情形下,司機或乘客可以免於佩戴安全帶。包括以下情形:
對於生產時沒有配備安全帶的車輛,以下例外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