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玉山綜合編譯報導〉在暴雨、大雪等惡劣的天氣中開車時,下面有幾個選擇:
1) 繼續正常駕駛,但將前燈打開。
2) 打開緊急狀況下的雙閃指示燈,然後繼續前進。
3) 暫時在路邊或安全的地方停下來,等待天氣和道路狀況的改善。 最好的選擇應該是答案3。如果氣候條件仍然非常極端,惡劣,但你又不想停下車浪費時間,答案2也是很多人合乎邏輯和常識的選擇。在惡劣的氣候條件下開車,你想使你的車更容易被看到,注意到,也給其他司機一個提醒,對吧?然而實際情況是,並不是人人都同意這種觀點,也即閃爍的燈光就一定比不閃耀的燈光更明顯,更容易被別人注意到,這些人中也包括一些專家。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目前還有有爭議。而且,這也是一個看上去似乎是一個好主意,然而事實上卻是一個壞主意,或者至少,這種做法是否合適還需要進行嚴肅的辯論,而且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也有問題。
例如,據喬治亞州的警方介紹,雙閃緊急停車燈應該只有在你必須在路邊停車的時候,警告其他路過的司機即將到來的危險狀況(即你的車在路邊停著)時才使用。而在正常行駛時則不應使用緊急雙閃燈。甚至,在美國的某些州和其它國家,正常行駛時使用雙閃燈實際上是非法的,有時甚至在某些情況下。例如,你可以在路易斯安那州駕駛時運行雙閃燈,但不能在鄰近的密西西比州的州立線路上運行雙閃燈。如果你關心法律,請向當地政府查詢。
即便先把是否違反交通法規放到一邊,駕駛中打開雙閃應急燈可能都是不安全的。設計雙閃應急燈的目的是為了給其他司機傳遞「請注意我!」這樣的信息。但這樣的信息可能會使別的司機感到困惑和迷茫。例如,其他司機可能會覺得你打雙閃是打算要在路邊停下來。然而實際上你不但沒有停車的意思,反而還在左道上像一個大金屬蝸牛一樣緩慢爬行。這樣做帶來的危險使更多的干擾和分心,而不是幫助。通過雙閃將另一個司機的注意力從他們正在做的事情轉移到其它本不需要過多注意的事情上,完全沒有任何道理。另外,打開雙閃帶來的危險還使得剎車燈更難辨認。打開雙閃燈等同於一下子打開四個汽車轉向信號燈,因此你便不可能將預期的轉彎信息傳達給其他司機。
根據AAA的統計,在雨季駕駛汽車的最佳方法(如果你不想停車在路邊等候)是在中間車道上緩慢行駛,同時打開前大燈的遠光燈。關閉巡航控制並輕柔地操縱你的車輛 – 儘量避免急踩剎車、猛轉方向盤等動作,因為那樣做或導致汽車打滑,失去控制。
責任編輯:鍾義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