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林雪多倫多編譯報導)加拿大C-46號法案(Bill C-46)日前提出了對不清醒駕駛(impaired driving)法規修改的細節。根據研究該問題的一名刑事律師稱,如果法案獲得通過,新法規將允許警方在駕車者抵家後,上門要求其做呼吸檢測,可長達一整天。一些律師質疑修改的法規違憲。據CTVNews報導,警方也可在司機離開車輛的兩小時內,向其提出起訴。
新法規踐踏公民權利?
目前C-46法案已經提交國會等待審議通過。但對不清醒駕駛法規的修改,法律專家們提出了預警,一些人表示,此項修改計畫公然地踐踏了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
渥太華的刑事律師斯普拉特(Michael Spratt)本週三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如果法案獲得通過,那麼今後你如果在完全清醒情況下開車去參加一個品酒會或雞尾酒會。你並沒打算駕車離開那裡,所以你在聚會上喝了點酒。但如果警方來詢問你,並且從你的呼吸中聞到酒精味,警方就可以起訴你醉駕。
由於聯邦政府要將娛樂性大麻合法化,特魯多政府在7月份對不清醒駕駛法規進行了大修,法規修改的內容包括:強制性的路邊呼吸檢測,及對違規行為進行更為嚴格的處罰。有些違規可能會導致10年監禁。
斯普拉特表示,修改後的法規,將執法機構的舉證責任轉移到被告身上。例如,如果有警察上門指一個人不清醒駕駛,那麼這個人必須證明自己不是在開車前,而是在下車後才飲酒或嗑藥的。這樣這個人就需要請一個毒理學家,來幫他證明他喝了什麼,是何時喝的酒等問題。這會影響低收入人群舉證,因為他們沒錢請人為他做證。
不清醒駕駛法規目前規定,如果警方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飲酒或嗑藥,而其在過去三個小時內開過車,警方則可要求對其進行呼吸檢測。斯普拉特表示,新法規沒有三個小時的要求。警方可以在你開車多個小時甚至幾天之後,要求進行呼吸檢測。此外,在新法案下,警方可無需任何理由,隨時讓駕車者停車進行檢測。
新法規會招致種族歧視問題?
此外,斯普拉特認為這種可由警方酌情決定的做法還有一個問題,因為至少有一項調查表明,某些族裔的人被警方叫停比其他族裔的人多。
對2016年渥太華市,超過8萬例車輛被警方路邊叫停的案例分析顯示,黑人及中東族裔的司機,要比其他族裔的司機被叫停的次數多得多。斯普拉特認為,這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