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開車到多倫多市中心吃飯或購物,轉了一大圏好不容易看到個泊車點,下車到停車計時器付錢買票時,卻發現機器壞了。有人偷懶,加上泊車點不好找,就在車前窗留個條說,計時器壞了,沒辦法付費買票,以爲這樣警察叔叔就會饒你一把。最後吃完飯購完物回來一看,車子前言雨器上被警察叔叔夾了張黃色罰單,罰款30元!
吃過這一教訓的多倫多房産經紀Ken Kakoullis認爲,這麽做不公平,是機器壞了,又不是本人想占便宜。但市府不這麽看。多倫多警察局停車執法組負責人阿姆斯特朗(David Armstrong)說,計時器壞了,司機得想辦法在附近找個好使的計時器。停車執法組警員就是按這一規定執法的,是照章行事。如執法員搞錯了,或沒考慮到周圍所有機器都壞了,罰單可撤銷,停車執法組會根據具體情況調查結果,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對罰單不滿的,司機本人無需上法庭與警方對峙,也無需親自上停車執法辦公室理論。多市政府條例規定,司機可以郵件或傳真方式,向停車執法組解釋具體情況。具體程序可查詢市府網站。除可向市府停車管理科投訴外,司機本人還可詢問警方停車執法科要求審查。阿姆斯特朗說,這種情況下,執法人員會調查分析。
發現計時器有故障時,司機還可給負責計時器運營與維護的多倫多停車管理局(TPA)打電話或投訴。TPA發言人對環球新聞說,如司機停車最近處的計時器壞了,罰單可撤銷。